北方航空护林总站简介
作者:北方航空护林总站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4日 来源:办公室
北方航空护林总站成立于1952年。北方航空护林总站负责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十三个省区市(以下简称“北方省份”)航空护林等工作。具体职能是:
一、组织、指导、协调北方省份开展航空护林工作,制定航空护林总体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指导北方省份航空护林项目建设,负责北方省份航空护林的飞机租用、调配,监督飞行经费的使用,指导和管理航空护林航行地面保障工作;
三、指导北方省份航空护林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制定航空护林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东北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北方森林航空消防训练基地的日常管理以及北方省份森林航空消防业务技术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
六、负责有关省份卫星林火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