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北方航空护林总站

航空护林处

作者:北方航空护林总站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7日 来源:办公室

航空护林处处长 赵宏江

航空护林处副处长  斯琴毕力格

北方航空护林总站航空护林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调研北方省(区、市)航空护林飞机需求和航空护林机源情况,承办租机协调相关工作。
二、负责接收、审核、批复北方航空护林飞行计划,掌握航空护林飞机状态和飞行动态情况,及时了解巡区内森林火灾情况,按规定向总站有关领导报告。
三、负责运用《航空护林信息管理系统》审核、汇总航空护林飞机驻场天数、飞行时间、飞行费用、飞行灭火等数据。
四、按时上报航空护林飞机状态、飞行灭火数据等情况。
五、负责协调相关省(区、市)和供机单位,调动航空护林飞机支援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及抢险救灾工作。
六、负责监督检查北方航空护林租机协议履行情况,及时解决租机协议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七、负责编制、报送下一年度北方航空护林飞行费(中央补助部分)预算;掌握本年度北方航空护林飞行费(中央补助部分)的使用情况。
八、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管理部北方航空护林总站 电话:0451-83341512 邮编:15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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